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ღ✿★✿ღ,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ღ✿★✿ღ,完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基础设施ღ✿★✿ღ,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ღ✿★✿ღ,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ღ✿★✿ღ,根据有关法律ღ✿★✿ღ、法规的规定ღ✿★✿ღ,结合本市实际ღ✿★✿ღ,制定本条例ღ✿★✿ღ。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排放ღ✿★✿ღ、运输ღ✿★✿ღ、消纳ღ✿★✿ღ、综合利用等处置活动及其监督管理ღ✿★✿ღ。
本条例所称建筑垃圾ღ✿★✿ღ,是指各类建(构)筑物ღ✿★✿ღ、地下管网ღ✿★✿ღ、道路桥隧ღ✿★✿ღ、水利河道ღ✿★✿ღ、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以及拆除工程ღ✿★✿ღ、装饰装修工程产生的渣土ღ✿★✿ღ、弃料ღ✿★✿ღ、泥浆及其他废弃物ღ✿★✿ღ。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和综合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ღ✿★✿ღ,制定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和综合利用扶持政策ღ✿★✿ღ,组织设立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ღ✿★✿ღ,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ღ✿★✿ღ,协调处理建筑垃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ღ✿★✿ღ。
第五条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建筑垃圾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ღ✿★✿ღ;区城市管理局依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辖区建筑垃圾监督管理工作ღ✿★✿ღ。
发展和改革ღ✿★✿ღ、经济和信息化ღ✿★✿ღ、公安天生赢家—一触即发ღ✿★✿ღ。ღ✿★✿ღ、财政399电影ღ✿★✿ღ、国土资源ღ✿★✿ღ、城乡规划ღ✿★✿ღ、城乡建设ღ✿★✿ღ、环境保护ღ✿★✿ღ、城管执法ღ✿★✿ღ、城乡交通运输ღ✿★✿ღ、城乡水务ღ✿★✿ღ、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城市更新)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ღ✿★✿ღ,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相关工作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ღ✿★✿ღ,ღ✿★✿ღ。
各类建设工程在项目立项ღ✿★✿ღ、规划设计和施工管理阶段ღ✿★✿ღ,应当采取有利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ღ✿★✿ღ、循环利用的措施ღ✿★✿ღ。推广装配式施工和一体化装修ღ✿★✿ღ。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ღ✿★✿ღ、堆放ღ✿★✿ღ、填埋建筑垃圾ღ✿★✿ღ,不得将危险废物ღ✿★✿ღ、工业垃圾ღ✿★✿ღ、生活垃圾以及其他有毒有害垃圾混入建筑垃圾ღ✿★✿ღ。
第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对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举报ღ✿★✿ღ;对举报属实的ღ✿★✿ღ,市城市管理局应当依照规定给予奖励399电影ღ✿★✿ღ。
第九条 市ღ✿★✿ღ、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科技研究ღ✿★✿ღ、产品开发ღ✿★✿ღ、再生产品示范推广以及处置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ღ✿★✿ღ。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发展和改革ღ✿★✿ღ、国土资源ღ✿★✿ღ、城乡规划ღ✿★✿ღ、城乡建设ღ✿★✿ღ、城市管理ღ✿★✿ღ、环境保护ღ✿★✿ღ、城乡水务等部门和相关区人民政府ღ✿★✿ღ,依法合理确定建筑垃圾长期消纳场ღ✿★✿ღ、装饰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的布局ღ✿★✿ღ、选址和规模ღ✿★✿ღ,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ღ✿★✿ღ。
对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与运营ღ✿★✿ღ,实行财政补助制度ღ✿★✿ღ,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公布ღ✿★✿ღ。
第十二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区域外ღ✿★✿ღ,其他农用地ღ✿★✿ღ、林地以及建设用地ღ✿★✿ღ,经产权单位或者个人同意的ღ✿★✿ღ,可以申请建设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ღ✿★✿ღ。
第十三条 建设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的ღ✿★✿ღ,应当向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申报ღ✿★✿ღ,经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审批后ღ✿★✿ღ,报市城市管理局备案ღ✿★✿ღ。
第十四条 建筑垃圾长期消纳场ღ✿★✿ღ、临时消纳场和装饰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的运营和封场关闭应当执行国家ღ✿★✿ღ、省和市有关规定ღ✿★✿ღ,不得擅自拒绝受纳建筑垃圾ღ✿★✿ღ,不得接收工业垃圾ღ✿★✿ღ、生活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垃圾ღ✿★✿ღ,不得擅自封场关闭ღ✿★✿ღ。
第十五条 排放建筑垃圾的建设工程ღ✿★✿ღ、装饰装修工程(不含居民家庭装饰装修)的建设单位和拆除工程组织实施单位399电影ღ✿★✿ღ,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向城市管理局提交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和核算建筑垃圾排放量的相关资料ღ✿★✿ღ,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ღ✿★✿ღ。
历下区ღ✿★✿ღ、市中区ღ✿★✿ღ、槐荫区ღ✿★✿ღ、天桥区ღ✿★✿ღ、历城区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ღ✿★✿ღ,向市城市管理局申请ღ✿★✿ღ;长清区ღ✿★✿ღ、章丘区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ღ✿★✿ღ,向所在区的城市管理局申请ღ✿★✿ღ。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应当由建设工程ღ✿★✿ღ、装饰装修工程的建设单位(以下统称工程建设单位)和拆除工程组织实施单位编制ღ✿★✿ღ,内容包括ღ✿★✿ღ:
(二)在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公布名录中选定的长期消纳场AG凯发K8国际ღ✿★✿ღ、临时消纳场399电影ღ✿★✿ღ、综合利用企业ღ✿★✿ღ、无害化处理厂及双方签订的消纳合同ღ✿★✿ღ;
(四)在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公布的运输企业准入名录中选定的运输企业及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ღ✿★✿ღ。
前款第三项拟将土石方施工产生渣土用于废弃矿坑回填ღ✿★✿ღ、山体修复ღ✿★✿ღ、土地复耕ღ✿★✿ღ、园林绿化的ღ✿★✿ღ,应当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的确认意见ღ✿★✿ღ。
第十七条 城市管理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ღ✿★✿ღ。对予以核准的ღ✿★✿ღ,发放《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通知书》ღ✿★✿ღ;不予核准的ღ✿★✿ღ,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ღ✿★✿ღ。
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前ღ✿★✿ღ,城市管理局应当进行现场核查ღ✿★✿ღ。对需要现场就地消纳建筑垃圾的ღ✿★✿ღ,予以核减相应建筑垃圾排放量ღ✿★✿ღ。
第十八条 工程建设单位ღ✿★✿ღ、拆除工程组织实施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应当持《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通知书》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通行证ღ✿★✿ღ。临时通行证应当载明建筑垃圾运输时间ღ✿★✿ღ、运输路线和倾倒地点ღ✿★✿ღ。
第二十条 排放建筑垃圾的各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建筑垃圾处置费ღ✿★✿ღ,费用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ღ✿★✿ღ。
建筑垃圾处置费专项用于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ღ✿★✿ღ、综合利用项目扶持ღ✿★✿ღ、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ღ✿★✿ღ、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维护和建筑垃圾处置的服务管理等事项ღ✿★✿ღ。
第二十一条 因抢险ღ✿★✿ღ、救灾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排放建筑垃圾的ღ✿★✿ღ,不适用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ღ✿★✿ღ。但是ღ✿★✿ღ,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险情ღ✿★✿ღ、灾情消除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市城市管理局或者所在区城市管理局备案ღ✿★✿ღ。
第二十二条 工程建设单位ღ✿★✿ღ、拆除工程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在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装载处置管理单位ღ✿★✿ღ,支付相应的管理费用ღ✿★✿ღ,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运输车辆适量装载ღ✿★✿ღ、密闭运输ღ✿★✿ღ、车辆洁净等措施ღ✿★✿ღ。
第二十四条 市城市管理局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及车辆实行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ღ✿★✿ღ。个人以及未纳入运输企业准入名录的单位ღ✿★✿ღ、车辆ღ✿★✿ღ,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ღ✿★✿ღ。
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准入条件ღ✿★✿ღ、申请程序ღ✿★✿ღ、准入名录ღ✿★✿ღ、退出条件ღ✿★✿ღ、退出名录和运输车辆信息ღ✿★✿ღ,由市城市管理局制定并通过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k8凯发娱乐ღ✿★✿ღ。
第二十六条 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造成道路污染的ღ✿★✿ღ,违法行为责任人应当及时清理ღ✿★✿ღ;责任人不能自行清理或者拒不清理的ღ✿★✿ღ,由城市管理局组织代为清理ღ✿★✿ღ,清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ღ✿★✿ღ。
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与驾驶人员签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ღ✿★✿ღ、聘用协议的ღ✿★✿ღ,运输企业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城市管理局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ღ✿★✿ღ。
第二十八条 建筑垃圾排放ღ✿★✿ღ、运输ღ✿★✿ღ、消纳实行联单管理制度ღ✿★✿ღ,保证建筑垃圾排放量与消纳量的一致ღ✿★✿ღ。联单运输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局制定并公布ღ✿★✿ღ。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居民家庭装饰装修垃圾的收集和中转ღ✿★✿ღ,并运送至市城市管理局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置ღ✿★✿ღ。
第三十条 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包括建筑垃圾的直接利用和再生利用ღ✿★✿ღ。可以直接利用或者再生利用的ღ✿★✿ღ,应当循环利用;无法直接利用k8凯发娱乐ღ✿★✿ღ、再生利用的ღ✿★✿ღ,应当运送到建筑垃圾消纳场或者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置ღ✿★✿ღ。
第三十一条 鼓励将土石方施工产生的渣土用于废弃矿坑回填ღ✿★✿ღ、山体修复ღ✿★✿ღ、土地复耕ღ✿★✿ღ、园林绿化等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再生利用产品ღ✿★✿ღ。
鼓励将拆除建(构)筑物ღ✿★✿ღ、建设工程弃料中可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ღ✿★✿ღ、砌块ღ✿★✿ღ、填料ღ✿★✿ღ、路基垫层和墙体材料等再生利用产品ღ✿★✿ღ。
工程建设单位ღ✿★✿ღ、拆除工程组织实施单位按照核准的建筑垃圾处置方案要求实现了本条第一款ღ✿★✿ღ、第二款规定用途的ღ✿★✿ღ,市城市管理局应当自建筑垃圾清运完毕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ღ✿★✿ღ,并按照市政府规定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和综合利用扶持政策的规定399电影ღ✿★✿ღ,给予相应补贴ღ✿★✿ღ。
第三十二条 市ღ✿★✿ღ、区人民政府应当在产业ღ✿★✿ღ、财政ღ✿★✿ღ、金融等方面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给予扶持ღ✿★✿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ღ✿★✿ღ,鼓励和支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研发和生产ღ✿★✿ღ。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列入重点投资领域ღ✿★✿ღ,并对利用下列方式进行综合利用的ღ✿★✿ღ,优先安排相关用地ღ✿★✿ღ: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企业应当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ღ✿★✿ღ,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ღ✿★✿ღ、粉尘ღ✿★✿ღ、噪声等ღ✿★✿ღ,防止再次污染ღ✿★✿ღ。
第三十四条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企业生产的再生利用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ღ✿★✿ღ、行业标准ღ✿★✿ღ,经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后标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统一标识ღ✿★✿ღ。
对符合国家标准ღ✿★✿ღ、行业标准的再生利用产品k8凯发娱乐ღ✿★✿ღ,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ღ✿★✿ღ、市财政主管部门应当纳入建筑节能产品推荐目录和政府采购目录ღ✿★✿ღ,及时向社会公布ღ✿★✿ღ。
第三十五条 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欧式风格ღ✿★✿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399电影ღ✿★✿ღ,在规划设计意式风格ღ✿★✿ღ。ღ✿★✿ღ、招标采购中应当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399电影ღ✿★✿ღ。
第三十六条 市ღ✿★✿ღ、区城市管理局应当组织建筑垃圾处置日常巡查ღ✿★✿ღ,实施对建筑垃圾排放ღ✿★✿ღ、运输ღ✿★✿ღ、消纳ღ✿★✿ღ、综合利用的日常监管k8凯发娱乐ღ✿★✿ღ,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k8凯发娱乐ღ✿★✿ღ。
第三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设立的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应当包含市ღ✿★✿ღ、区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基本信息和相关部门提供的其他信息ღ✿★✿ღ,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管理运行ღ✿★✿ღ。
第三十八条 市城市管理局应当与国土资源ღ✿★✿ღ、城乡建设ღ✿★✿ღ、环境保护399电影ღ✿★✿ღ、城管执法ღ✿★✿ღ、城乡交通运输ღ✿★✿ღ、城乡水务ღ✿★✿ღ、林业和城乡绿化ღ✿★✿ღ、人防ღ✿★✿ღ、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城市更新)ღ✿★✿ღ、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相互提供有关管理信息k8凯发娱乐ღ✿★✿ღ,实现管理信息共享ღ✿★✿ღ。
第三十九条 各类建设工程ღ✿★✿ღ、拆除工程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应当于每年三月底前将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年度排放计划ღ✿★✿ღ,提供给市城市管理局进行统筹安排消纳和综合利用ღ✿★✿ღ。
第四十条 未及时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内容变更ღ✿★✿ღ、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信息变更的ღ✿★✿ღ,由城市管理局责令限期办理变更ღ✿★✿ღ。
第四十一条 市城市管理局应当将建设单位ღ✿★✿ღ、施工单位ღ✿★✿ღ、运输企业及车辆ღ✿★✿ღ、消纳场运营企业ღ✿★✿ღ、再生利用企业在建筑垃圾处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记录依法纳入社会信用平台ღ✿★✿ღ。
第四十二条 城乡建设ღ✿★✿ღ、国土资源ღ✿★✿ღ、环境保护ღ✿★✿ღ、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在日常管理活动中发现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的ღ✿★✿ღ,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在三个工作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城管执法部门并提供技术支持ღ✿★✿ღ。城管执法部门应当自行政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告知移送部门ღ✿★✿ღ。
第四十三条 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有下列违法行为在一年之内被处罚三次以上的ღ✿★✿ღ,由市城市管理局决定其退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ღ✿★✿ღ,三年内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ღ✿★✿ღ:
运输企业有前款第三项ღ✿★✿ღ、第四项违法行为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由市城市管理局决定其退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ღ✿★✿ღ。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ღ✿★✿ღ,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拆除工程组织实施单位ღ✿★✿ღ,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ღ✿★✿ღ,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ღ✿★✿ღ,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ღ✿★✿ღ。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ღ✿★✿ღ,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纳入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的企业运输的ღ✿★✿ღ,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ღ✿★✿ღ,对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拆除工程组织实施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ღ✿★✿ღ。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ღ✿★✿ღ,未落实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装载处置管理责任ღ✿★✿ღ,致使运输车辆未适量装载或者未密闭运输的ღ✿★✿ღ,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ღ✿★✿ღ,处一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ღ✿★✿ღ,对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拆除工程组织实施单位给予警告ღ✿★✿ღ。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ღ✿★✿ღ,未纳入名录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ღ✿★✿ღ、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ღ✿★✿ღ,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ღ✿★✿ღ,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ღ✿★✿ღ。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ღ✿★✿ღ,使用虽纳入名录但未取得临时通行证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的ღ✿★✿ღ,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ღ✿★✿ღ,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ღ✿★✿ღ。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ღ✿★✿ღ、二ღ✿★✿ღ、三ღ✿★✿ღ、四ღ✿★✿ღ、五项规定未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的ღ✿★✿ღ,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ღ✿★✿ღ,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ღ✿★✿ღ;拒不改正的ღ✿★✿ღ,责令停工整治ღ✿★✿ღ,并可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ღ✿★✿ღ,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ღ✿★✿ღ。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ღ✿★✿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随车携带临时通行证ღ✿★✿ღ、车体不洁或者车轮带泥行驶的ღ✿★✿ღ,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ღ✿★✿ღ,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ღ✿★✿ღ。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ღ✿★✿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的路线ღ✿★✿ღ、时间行驶的ღ✿★✿ღ,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ღ✿★✿ღ,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ღ✿★✿ღ;拒不改正的ღ✿★✿ღ,不得上道路行驶ღ✿★✿ღ。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ღ✿★✿ღ,随意倾倒ღ✿★✿ღ、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ღ✿★✿ღ,由城市管理局责令限期清理ღ✿★✿ღ,并由城管执法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ღ✿★✿ღ。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ღ✿★✿ღ,建筑垃圾消纳场拒绝受纳建筑垃圾ღ✿★✿ღ,接收工业垃圾ღ✿★✿ღ、生活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垃圾ღ✿★✿ღ,或者擅自关闭的ღ✿★✿ღ,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ღ✿★✿ღ,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ღ✿★✿ღ。
第五十四条 城市管理局ღ✿★✿ღ、城管执法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ღ✿★✿ღ,拒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玩忽职守ღ✿★✿ღ、滥用职权天生赢家ღ✿★✿ღ。ღ✿★✿ღ、徇私舞弊的ღ✿★✿ღ,依法给予处分ღ✿★✿ღ;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ღ✿★✿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ღ✿★✿ღ;构成犯罪的ღ✿★✿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ღ。
第五十五条 阻碍城市管理及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ღ✿★✿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k8凯发娱乐ღ✿★✿ღ,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ღ✿★✿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ღ。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ღ✿★✿ღ、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ღ✿★✿ღ、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等政府派出机构ღ✿★✿ღ,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权限执行本条例ღ✿★✿ღ。